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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消费与责任”大家谈 楼市诚信有待完善

http://www.xinxf.com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:襄樊日报 李宁

  时下,因为购房问题倍感窝心的消费者不在少数。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各类商品房纠纷———从质量问题、虚假广告、合同违约、承诺不兑现,到面积任意“缩水”“涨水”、产权证难办理、物业管理问题等,可谓林林总总。

  业内专家分析,商品房在买卖过程中,开发商仍处于优势地位。部分开发商还存在违规操作、恶意设套的情况。最典型的是在签订买卖合同时,一些开发商往往以自己拟定好的合同文本为蓝本,基本上不允许消费者做更改。

  商品房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,它不仅涉及商品本身的面积、结构、质量等问题,还与小区规划、容积率、公建配套设施、物业等因素息息相关。正由于其涉及的方面较多,只要在一个小环节出现问题,就会侵害消费者权益。而商品房买卖双方也是不对等的,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商广告误导倾向严重,而消费者却受专业知识缺乏的限制,加上绝大多数是第一次购房,经验不足,往往使得自我保护措施不力。

  买卖双方的不对等造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要求往往不肯轻易让步。作为个体的业主,面对经济实力强大的开发商,总是显得无奈和弱小无助。很多消费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,明明是自己有理却得不到开发商的赔偿。

  一年一度的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,广大消费者又将迎来名正言顺坐上“上帝”宝座的日子。希望全社会都能共同努力,真正营造一个公平、公正的消费环境。